开发商通知2011年12月1号领取钥匙,因有事耽误,开发商送了3个月的
开发商通知2011年12月1号领取钥匙,因有事耽误,开发商送了3个月的物业费是否该全额补交?
全部1个回答
-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相关问题
-
【龙湖恒邦云玺】 周边配套怎么样呀?龙湖开发商不错,很多朋友买这里
答: 是的龙湖物业龙湖开发商龙湖品质
-
【新希望金沙公馆】 好像有一个开发商跑路了,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资金不足之类的?
答: 你好,请放心!现在是新希望收购,独家盘,现在7栋楼均已封顶,准现楼!
-
【新山和悦】 已经停工很久了,试问开发商你们所谓品质保障如何保障
答: 老师洋房马上接房了哈
-
【翡丽西安】 开发商爆雷了还敢买吗?
答: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期已经交房了。欢迎参观
-
【旭辉恒基铂仕湾】 能按合同预订2024年3月份交房吗?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开发商会怎么处理
答: 你好,小区会按照合同提前交付的
-
寰宇天下是哪个开发商?
答: 是央企 中海 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