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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结婚时男方父母拿四万块钱给我们,后过了一年我们用那个钱和在她那里

请问,结婚时男方父母拿四万块钱给我们,后过了一年我们用那个钱和在她那里拿的两万按揭了套房子,现在离婚说他们拿的钱我沒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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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虽然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我认为,你这种是按揭房屋,并非全款购买,父母出资后,还贷部分任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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