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过户更名 >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经主管部门已全签发后,与相邻的乙开发商签订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有效吗?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经主管部门已全签发后,与相邻的乙开发商签订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有效吗?

甲小区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完成竣工文付使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经主管部门已全签发后,将小区乘下一块地(是开发商超容和增大密度,缩小道宽,不建绿地挪置的)与相邻的乙开发商签订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间四年了,没有办理项目许可,土地变更等有关手续。现在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开始建设。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对第三方(小区业主)有约束力吗现在可以补办有关手续吗?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