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已婚女儿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是女儿一人的名字,此房产需要做公证属
我为已婚女儿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是女儿一人的名字,此房产需要做公证属于女儿个人财产吗于女儿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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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证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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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女儿结婚之后,您为您的女儿支付全款购买了房屋,且登记在您女儿名下,所以该房产就属于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担心后期可能会出现纠纷,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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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原来是夫妻俩的名字,后丈夫去世,此房过继给儿子(已婚),其他人放弃继承,现做过公证且已去房产局也进行了更名——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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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产 房产为父母所赠,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儿子已婚,能否公证此房产与儿媳无关。即此房产所有权归儿子一人。
答: 可以公证是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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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已婚,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要过户给另一已婚人,需要原本房产证上的夫妻双方到场公证吗?
答: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周晨,应该只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个人到场,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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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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