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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及纠纷[福州]

您好: 我的朋友买了一套一层楼二手房,阳台是约呈丁形属于房产以内,因有一部分阳台没有防盗网遮盖,楼上所有空调水都往下滴水,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我的朋友迫不得以做防盗网遮盖,但物业却说这一部分阳台属于采光不能遮盖,并签的合同,为什么业主不能被动保护自已的利益?楼上的空调水可以肆无忌惮往下滴,做为楼下业主无权保护自己的产权受侵害,原来签的物业合同是霸王合同!请问我朋友能做防盗网遮挡楼上的空调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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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1 热心网友

    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职责就是在业主的授权委托下,对物业进行必要管理、服务,使物业能够保值增值。为此,物业管理公司不仅要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还必须要及时制止对物业、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行为。这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义务,同时也是其合同权利、职责。您朋友的做法并不明智,阳台上做防盗网遮盖将影响整幢楼的外观,不符合市容法的相关规定。您朋友可请物业出面协调楼上业主的空调水的排放问题。解决方案:1、上门劝说侵权业主自行整改(引入阳台落水管或引入室内自行处理);2、梯位业主出资共同委托物业管理企业重新布设室外空调冷凝水收集管;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监支队投诉,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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