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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建的房屋,政府征地拆迁,当时找本人谈话,因为未达到我的要

我于2009年建的房屋,政府征地拆迁,当时找本人谈话,因为未达到我的要求,所以当时没有签任何协议,事后只打几次电话通知我本人说已经把我的房屋拆了,当时我在外地。至今未处理。现在找拆迁当事人,他说我违章建筑。 事情经过是这样,我于1999年在四人一起在郊区社区租用一块地,周期是六十年,其他三人房屋拆迁已经补偿,只有我一人房屋比他们迟建一年,所以说我是违章建筑。请问我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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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热心网友

    你好,当地政府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违章要由专门的机构经法定程序作出。你的事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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