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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处厂房于12年开始出租,现在是第6年,承租方本该于2

您好。我有一处厂房于12年开始出租,现在是第6年,承租方本该于2018年5月1日缴纳2018年到2021三年的房租,我方多次催缴,承租方一直以没钱需要等等为由往后拖。在承租方租赁之前我的场地建有厂房,承租方租赁以后,以厂房不适用他的工作环境为由,重新建了厂房,合同约定新建厂房后,如涉及拆迁赔偿,地皮赔偿为我方所有,我方占厂房建筑赔偿的51%,剩下的为承租方。合同中没有约定如承租方违约,新建厂房的处理问题。这种情况如果承租方无法支付房租,我方该如何处理。请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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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挂账扣除对方49%的房产价值,或者通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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