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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不明之处求助!

一对五十岁的父母带着一个二十三岁刚参加工作的未婚女孩。2009年7月购入第一套住房,55平米,三口之家一起住。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三个人的,且由于父母退休,女孩成为主贷人。 现女孩要结婚,和未来的丈夫共同买一套房,因为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2套房,所以—— 1)即使女孩的未婚夫以前没有买过房,现在他们俩共同贷款,就已经算第2套房了吗,只能贷到上浮1.1倍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吗; 2)如果未婚夫的家庭和女孩一样,他们又算第几套房。 事实上,女孩婚前三口之家居住的住房也不算非常宽敞,这二套房的认定到底如何算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蒋文洁 经纪人

    认房认贷认离婚,认房:名下有商品房,不管单独所有还是和家人共有都算名下有房,再买房就是二套,认贷:夫妻双方不管任何一方在全国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再买就算二套,认离婚:名下无房,无贷,离婚满一年以上买房算首套,离婚未满一年买房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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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 热心网友

    都是按第二套房的标准来算。楼上说的正确,如果要结婚而男朋友还没有购房的是要先购房再结婚,这样才能避免二套房的贷款上浮利率和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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