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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贷款中的房屋共有人离异后房产过户的问题

我与我先生在恋爱时于2012年以共同共有的形式购买了一处住房,他是主贷款人。现在因为许多问题,导致婚姻失败走不下去,他表示房子归我所有,放弃他的产权,我想问如果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实现房屋产权只属于我个人的过渡?是否凭借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将来办理房产证时只上我一个人的名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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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不注销抵押过户,按现在的土地登记法也是可以的,但你得承担债务,前置是抵押权人得同意,还有,因为手续很麻烦而且因是新的规定风险不可预见,还有可操作性不强,故办不了过户。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由于关涉到债权人的利益,协议的债务的承担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对外有效。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可以在房产上主张其债权的。至于夫妻内部协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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