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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属于危房,历史建筑,院内一楼,使用面积40米(两室),本人携妻

公产房,属于危房,历史建筑,院内一楼,使用面积40米(两室),本人携妻现居住于此(其中一室)。承租证是已故老人(本人爷爷)的名字,已故老人临终前口头嘱托房子留给长子(本人父亲),次子(本人叔叔),各分一半,现要换承租证,叔叔要落在他名下(家庭问题,我和父亲都争不过他),口头答应,将来如果遇到拆迁,会将拆迁费或补偿费的一半给我父,但本人担心口说无凭,一旦房屋承租证改成了叔叔的名下,他再反悔,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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