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阳光凡尔赛宫A区1号楼之何违建,何为规-福州

阳光凡尔赛宫A区1号楼之何违建,何为规-福州

我家一共六口人,目前居住119平的房子,房子在我和我老婆名下,我们于2015年5月左右又购买了一套110平左右的房子,新房目前仍未交房,房产证未办理,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改善性住房,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3 热心网友

    您好,所诉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中有关契税的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