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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阳光领海小区泳池无证照经营,谁该负责任?-福州

村民大多是有集体宅基地了。村中还遗留有大片旧屋区,几十户是有的,这些房子有至少大几十上百年历史了,房契多已不知道哪去了,有的房契据说在破四旧年代烧掉了,是村民们祖先留下的老房子,论土地应该都是集体土地了、集体村委会好像有权支配决定。很多老房子还没倒,从前的建筑质量蛮好的,祖屋我们哪舍得轻易拆掉。 现在听说村委会要拆掉这些老屋区,建新房子卖。好像说是村民也可以凑钱买,或也可以拿补偿款。具体的还不清楚。 我知道有一种是叫“小产权房”,法律目前只能让卖给本村人,没有国家承认的产权,政策也有限制,如果是那种,我们不敢买,宁愿拿了补偿款了事。 如果是村委会牵头建设,土地仍属于集体土地,国家也有承认正式产权,但交给建筑商承包建设的,或者可以买,但那算什么性质呢?是不是属于村集体的房子?买的话,有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村民大多在本村有房子有集体宅基地了,能不能买这个新的?这样能不能卖给外地人?国家承不承认产权? 如果是把土地由国家征用,卖给开发商来建设、成为商品房流通,土地变成国有了,那就谁都可以买了是吧? 国家上级政府对这样事情怎么规定、怎么监管的?我们这些在老屋子长大的村民能不能得到补偿、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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