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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2014年5月桐梓县因修建桐楚大道,需拆迁涉及的房屋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尊敬的事由:2014年5月桐梓县因修建桐楚大道,需拆迁涉及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屋。根据当时娄山关政府、以及东山村一级领导和被拆迁户商定:拆迁房屋按照1:1还房,由政府统一选址,并设计和房屋修建工作,并且设计图纸楼盘均在签订拆迁合同之前已经设计好,所选房屋平方大小,楼层,门面大小位置均根据合同已经签订好,所需补偿费用奖励费用等等均在签合同时谈妥,从房子被征收之日起计算过渡费,承诺两年半内还房,如若延期,过度费根据合同规定计算。 如今,政府还房房屋已经修建好,但是在接房时要求接房户每套房子交公摊面积的钱。如果不交,不接房,今年12月停止过渡费。(注:过渡费已经差不多一年没有按时上卡了,我们还在外面租房住) 求助:这种问题能不能提起诉讼,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如果能,应该以怎样一个有效程序。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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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热心网友

    您好可以起诉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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