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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的补缴是否算在12个月内_西安

你好,我在今年5月底的时候换了工作,7月初入职现在的公司,新公司正常应该是7月的时候给我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因为我们人事失误,给我把7月至今的社保都正常缴纳,但是把公积金给忘记了,现在回在10月里给我以欠缴的形式补缴7-9月的公积金,我想问一下现在不是连续慢12个月才能贷款,我想问一下我什么时候算是满12月能贷款,是以18年的7月起算还是以18年的10月起算,我的社保都是7月开始在现在的公司缴纳的,请问这个时间点到底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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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楼盘在西安公积金备案,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先前推12个月),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断缴1个月补缴后视作连续正常,断缴2-3个月的,补缴之后再正常缴存3个月视作连续正常,断缴3个月以上的,需重新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如果您只断缴3个月,补缴之后再正常缴存3个月视作连续正常。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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