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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物业费该不该交?】我买了春江彼岸的房子,开发商15.02月发了收房通知书,但我在验房是发现屋顶漏水,然后

我买了春江彼岸的房子,开发商15.02月发了收房通知书,但我在验房是发现屋顶漏水,然后开发商跟我维修,但维修多次还是有漏,反复修理了五六次,直到15.08月才彻底维修完成 ,现在我准备收房,物业要求我物业费从2月份开始交.请问这样合理吗?国家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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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提问!  物业费是从收房入住后开始交的,这个和因为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没入住没有关系,建议保留物业缴费收据,由开发商缴纳费用。你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为:1、房屋买卖合同 2、维修清单及收据 3、物业费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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