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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母亲带着我改嫁到继父家里,我的户口落户在继父家中,平时村集体或小组的福利都领了我该怎么办?

四十年前母亲带着我改嫁到继父家里,我的户口落户在继父家中,平时村集体或小组的福利都领了,在2019年村集体分红和成立社区有股权证。2019年村棚户区改造,村民每人三万土地赔偿款,村委以祖籍不在本村和未在本村居住(我是结婚后到城里居住)拒绝给我一家三口的赔偿款(本人,妻子,儿子户口都在村里)。2019年村土地改革股份制,村委以同由不予理会,多次奔跑于村委和街道办事处都无果。请问村委和街道办事处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市区的律师征询大半,都不愿意接这样的案子,他们说棚户区改造是XX府工程,费时费力又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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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论上可以起诉,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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