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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下水堵了,二楼改独立管道,三楼反水被淹,责任如何区分

厨房的下水主管道不畅。一楼无人住,下水是封上的。二楼多次出现厨房下水反水被淹,向物业反映过。(物业费缴纳齐全)物业也查看过,无作为,二楼自费改了下水,封上了自家的通向主管道的管口。并未影响主管道。三楼不常住,2个月以后才发现自家因为厨房下水泛水,全家被淹,木地板、家具等严重被淹,损失两万多元。三楼找到物业,物业声明二楼改独立下水未得到物业同意,物业声称与此事无关。现在三楼连同四楼也改了独立下水。三楼目前找到二楼,要求二楼承担损失后果。事实上,二楼是通知了物业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在物业默许下改了下水管道。(当时物业没有书面同意)但物业并没有去疏通管道。三楼认为二楼改下水管道没有通知自己。那么问题是:物业作为房屋设施管理责任人,是不是有义务去通知三楼,二楼是否有法理义务去通知三楼呢?三楼的损失应该向哪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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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热心网友

    1,如果你说的的-并未影响主管道是真的,谁你都没必要通知(因为你的物业是个操蛋物业,说不说他们都是一样的,怎么样你都可以说是他们责任了)2,三楼损失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直接找物业赔偿,再由物业追偿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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