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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手房再次买卖需要上一次的买卖公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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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热心网友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最好不要选择公证,因为这样没法防止原房主一房二卖,你可以要求原房主将你的购房款先用来偿还原先的抵押贷款,拿回房产证后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具体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经过商谈选择之后达成合意,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会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的方式;但是如果卖方还贷已经满一年,那么久可以选择跨行转按的方式进行。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之后,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与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7、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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