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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本人在广州购买社保公积金,已经连续缴存满2年,在户籍所在地清远市购房,已[广州]

本人在广州购买社保公积金,已经连续缴存满2年,在户籍所在地清远市购房,已经向银行提出申请使用公积金与商业贷款混合贷款,请问贷款审批后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如果可以,可提取的比例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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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 热心网友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4、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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