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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单位是否应该补发该住房津贴?

我在东莞工作,在原单位工作时应有住房津贴发,但因为津贴申请手续没办好时就离职了,请问原单位是否应该补发该住房津贴?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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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关于颁布的通知》(东府〔1999〕30号)第十七条:企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所以是否补发已离职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的住房津贴由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另东莞非市财政全额统发单位的住房津贴审批权限已于2019年5月1日起下放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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