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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成立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C9D29N,我想问问该公司员工社保是如何能在公司还未成立的情况下从2019年12月开始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还请明确答复。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不能跨年补缴,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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