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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6楼,1楼水淹,让赔偿?不理解.

你好,我在大庆市林甸县租了一间房子在6楼,共计6层,1-2为商服,每层3户,租期为2019年5月13日到2019年5月13日,租金5000元,押金300,(房子为一房一厅,房间门房东上锁,我是客厅当卧室1间房,有卫生间,厨房)11月30日夜里,有人来敲门说一楼下水道坏了,一楼门面房的货物受损,需要这个单元3到6楼的12个住户赔偿,因为这12户共用一个总下水道,我给房东打电话,房东说需要我赔偿,因为我在这边已经住了5个月了,一直我在用水,但是我觉得我只能保证房东屋内的东西不受损害,一楼总下水道我也没有办法负责,我感觉这是房子的责任应该是房东负责,要是知道这样我就不租这里不就行了,我不能理解,我也不想赔偿,这边没有物业一个开放临街房,没有人负责,我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到底该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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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谈不上赔偿,只是公用设施损坏了,需要修理,应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复。这个房东的责任范围。至于赔偿是在有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一楼或物业用各种方式通知楼上各户,因为下水道总管问题,暂时不能用水,必须修复后才可以。而楼上不顾公德,继续用水,导致水淹,那么楼上是有责任的,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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