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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取暖费怎么算

合同上是这么写的,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付乙方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采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的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但是在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谁来交,现在合同还有几天就到期了,我们打算续租,请问这个情况应该怎么算呢?如果我们不租了。房东要是想再把房子租出去,还得由房东自己来交,现在马上要到期了,我觉着这种情况下属于第二次重新开始承租了,应该也由房东来缴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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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该房屋交付乙方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采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根据这条,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采暖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如不续租则不需要继续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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