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房产政策 > 我村因1993年“双田制”政策,向村民收每人囗2分地,计190亩作为村征购请问村民要求合理吗?

我村因1993年“双田制”政策,向村民收每人囗2分地,计190亩作为村征购请问村民要求合理吗?

我村因1993年“双田制”政策,向村民收每人囗2分地,计190亩作为村征购,教育、税收、五保及公益事业等费用。从1998年到如今已被国家征收120多亩地,征地补偿费由村财收入,现在村民要求把征收补偿费按人口均分,请问村民要求合理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补偿款的分配有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分配方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