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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通城XX,因历史原因,一座山由两户人持有权益,证在普通林户手里,可走民事诉讼吗?

在湖北通城XX,因历史原因,一座山由两户人持有权益,证在普通林户手里,以前的山由普通树林及油茶林组成,以前农村为平房,普通林可建房,现楼房不用树不砍柴来做饭,普通树林及柴草丛生造成现油茶减少甚至灭绝,在通城现油茶经济也大于任何林业经济,严重影响油茶户的权益,为维护自己油茶林权益,请问现如将山头面积各自分开划分如何处理,需找哪些部门,可走民事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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