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买房 > 天津购房资质 > 【公积金贷款】您好,我是天津市集体户口,已婚,目前在天津工作且缴纳公积金,我妻子的公积金实是

【公积金贷款】您好,我是天津市集体户口,已婚,目前在天津工作且缴纳公积金,我妻子的公积金实是

您好,我是天津市集体户口,已婚,目前在天津工作且缴纳公积金,我妻子的公积金实是在河北缴纳的,我们打算在天津购买我们的首套住房,不使用我妻子在外地的公积金,请问我本人可以在天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6****1 热心网友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如您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贷款银行进一步查询计算。目前公积金贷款应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未预约的不能申请贷款。如有更多问题还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咨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