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房产网 > 呼和浩特房产问答 > 在施工现场把别人的私人物品弄坏了属于谁的责任,他把私人物品放在施工现场的[呼和浩特]

在施工现场把别人的私人物品弄坏了属于谁的责任,他把私人物品放在施工现场的[呼和浩特]

我于2010年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高层,11楼。2011年8月开发商交房后我将新房出租给别人开美容店。当时房子我只走了水和电,后期所有装修都是美容店老板装修的(合同约定)。合同签订的是六年,目前已满两年。两年内没出现任何状况。前两天,租房老板打电话说厨房漏水,物业说是埋在地下的水管破了。并且给楼下造成了一定损失。租房老板说当时水管是我装的,现在破了,他不负责修。但我认为,正常使用两年多都没问题,应当过了保修期。应该是他使用过程造成的,维修责任在他。我想请问,如果楼下追究责任,这个钱怎么赔?当时装修时我口头提醒租房老板要做厨房防水,但该老板只做了卫生间防水没做厨房防水。另外,要排除漏水故障还要把地面挖开,这个维修费用怎么算,谁来出?租房老板让我出钱修我没同意,目前我们一直僵持,谁也没修,该老板说停水四天,生意受影响了,生意的影响也要我赔,是否有依据?如果后期因为这些事没解决好,租房老板到期不给我房租(半年一交还有一个月),或没按合同约定给全款算不算违约,我能不能按违约收回房子?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