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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永康居装饰怎么样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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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热心网友

    您好,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因工作调动、划款未到账等非本人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出现补缴的,不再要求缴存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积金补缴、基数调整证明,根据不同情况,由各贷款经办部门审核借款申请人补缴情况,并经贷款经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受理其贷款申请。具体情况为: (一)借款申请人及为其补缴的单位建立并缴存(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和补缴,下同)住房公积金满三年(含)的,按以下要求审核: 1.对于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能查询到借款申请人的补缴具体月份的,补缴月份与其正常缴存月份连续计算后应符合申请贷款要求的缴存条件。 2.对于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到借款申请人只有补缴记录及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月份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明确补缴月份。补缴月份与其正常缴存月份连续计算后应符合申请贷款要求的缴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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