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高新区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套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中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按照办理产权证的日期计算,还是按照办理公积金贷款时_大连
请问在高新区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套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中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按照办理产权证的日期计算,还是按照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的账户余额计算呢?例如,7月份办理产权证,此时公积金账户余额是10000,12月份才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此时公积金账户余额是20000,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按7月份的10000还是12月份的20000计算呢?另外,办理产权证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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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贷款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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