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贷款 > 大连住房公积金 > 您好,本人在旅顺口区上班,妻子在山东工作,我俩缴存公积金均已超过6个月,现在准备在亿达第一郡买房子,她的公积金可以使用吗?_大连

您好,本人在旅顺口区上班,妻子在山东工作,我俩缴存公积金均已超过6个月,现在准备在亿达第一郡买房子,她的公积金可以使用吗?_大连

您好,本人在旅顺口区上班,妻子在山东工作,我俩缴存公积金均已超过6个月,现在准备在亿达第一郡买房子,她的公积金可以使用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0****4 热心网友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您可以先根据以下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判断是否可以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的条件如下:1、5月1日起,借款人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3、借款人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4、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5、借款人及其配偶有稳定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6、具有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7、借款人、抵押人必须满18周岁;8、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托管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