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奶奶名下的房产,立了书面遗嘱给我父亲(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有证明人,现在我父亲也过世了,母亲健在

奶奶名下的房产,立了书面遗嘱给我父亲(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有证明人,现在我父亲也过世了,母亲健在

奶奶名下的房产,立了书面遗嘱给我父亲(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有证明人,现在我父亲也过世了,母亲健在,没有立遗嘱。我想请问,该房产是否只有我和我母亲有继承权。我的两位姑姑是否有继承权?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徐晨辉 经纪人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爷爷,那拥有继承权的人分别是:爷爷,母亲,您。 姑姑不是直系亲属无权继承您父亲的房产。继承比例:母亲50%,剩余50%由:您,母亲,爷爷共同继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