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产网 > 温州房产问答 > 温州其他 > 温州法律纠纷 > 温州政府在拆迁我的房屋时同意划给我一块土地建房,并且另外支付一定赔偿款,否则就不许我在新划的土地上建房。

温州政府在拆迁我的房屋时同意划给我一块土地建房,并且另外支付一定赔偿款,否则就不许我在新划的土地上建房。

政府在拆迁我的房屋时同意划给我一块土地建房,并且另外支付一定赔偿款,否则就不许我在新划的土地上建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b****7 热心网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二00五年八月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此复。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