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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产证是夫妻,居间协议上卖方是夫妻两人签字。到约定时间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卖方产证是夫妻,居间协议上卖方是夫妻两人签字。到约定时间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只来了一人签字,居间协议的中介方算是完成了工作吗?还是必须让卖方双人全签完字,才算是完成居间?(签订买卖合同当天,中介方让买卖双方签了个补充协议,规定卖方须在3天内完成签字,否则算是违约,这份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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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的,应要求全部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售房,这样的买卖行为才有效。当然如果房产共有权人不能都到场的,务必让未到场的一方出具同意卖房的书面声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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