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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买卖协议丶收条丶公证书,未办理产权变更,原产权人竟然挂失已经卖给我的房产证

几年前我通过中介购房后只是办理委托公证,有买卖协议丶收条丶公证书,未办理产权变更,原产权人竟然挂失已经卖给我的房产证,将房产权赠与过户给其母亲。问此官司谁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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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士 热心网友

    一、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一)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二)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三)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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