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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户,租赁户和我就房租的事谈不成功。但租赁户不同意。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大家好!我于今年购买一间商铺,已过户,房产证土地都已办理且都是我的名字。但此商铺原房东和租赁户签订的合同还没到期,购买时原房东要求我让租赁户把合同期租完,房租随行就市。但今年到收房租时,租赁户和我就房租的事谈不成功。我提出的房租价格完全符合同地段同等面积的市场行情,但租赁户不同意。请问大家,您怎么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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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热心网友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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