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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下,我的房子是约定份额赠送过户到我的名下的,如果以后卖房是按赠送的份额收取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全房收取个人所得税?谢谢!——南京

你好!想咨询下,我的房子是约定份额赠送过户到我的名下的,如果以后卖房是按赠送的份额收取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全房收取个人所得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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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热心网友

    我是博士姣姣。房根据目前的南京政策,赠与房产时,被赠与人需要提供购房证明,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获赠的房产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通过赠予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按买卖正常交税:包括契税、个税和营业税。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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