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新房 > 我于2007年9月份买了一套期房,今年4月底交房,但是我现在后悔了总觉得买的不是太理想,请问我现在能否退房?怎么退?谢谢!——南京

我于2007年9月份买了一套期房,今年4月底交房,但是我现在后悔了总觉得买的不是太理想,请问我现在能否退房?怎么退?谢谢!——南京

我于2007年9月份买了一套期房,今年4月底交房,但是我现在后悔了总觉得买的不是太理想,请问我现在能否退房?怎么退?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5 热心网友

    关于退房条件一般来讲,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所谓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人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能达到退房的目的。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购房合同无效。这其中,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2、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买房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综上所述,你的退房理由应当是从法定条件入手,因此建议你先搜集到确凿的证据,再做出相应的处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