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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算全部人员合同,并按一年一个月偿,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协商赔偿年限,还是只按年资资呢

公司因为改变经营模式,要结算全部人员合同,注销旧公司,设立新公司名,地址没变,口头上有告知结算到12月底,并按一年一个月偿,但至今天11月29日未出书面通知,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协商赔偿年限,还是只按年资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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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3 热心网友

    第一、劳务派遣形式已经是法律允许和规范的用工形式,自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无条件的终生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依法终止的;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是二年一签合同,不要说二年后了,这二年内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对劳务派遣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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