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贷款 > 大连过户更名 > 大连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否有产权证及相关介绍

大连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否有产权证及相关介绍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9 热心网友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产权有限,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满5年,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即取得完全产权,可上市转让,同等条件下,由政府优先回购。2、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3、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在内,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永远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二、大连经济适用房相关介绍1、对于申请经适房家庭,企业自建经适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据介绍,企业自建经适房不可以向不符合经适房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同时,不许向企业外家庭出售。因此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此外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3、申购职工家庭须持规定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社区采取相关方式,对申购职工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核实,报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后,进行15天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建档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4、街道办事处对通过的申购职工家庭报市内四区国土房屋分局;市内四区国土房屋分局进行复核,并报送市住房保障核心;市住房保障核心核定申购职工家庭购房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购职工家庭相关信息进行15天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一般而言经济适用房在买卖方面都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因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产权有限。但是根据具体的情况也可以有所调整,比如从上文可知,使用一定年限以后上交一定金额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即可以获取完全产权,从而能够转让买卖。除此之外上文还提到了大连泉水经济适用房具体的土地使用期,它们对于有意向购置类似房产的朋友而言都很有借鉴意义。相关文章: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