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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房子是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梵顿公馆,原合同约定今年8月底上房,开发商第一次寄的告知函说延期到10月——徐州

你好:我买的房子是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梵顿公馆,原合同约定今年8月底上房,开发商第一次寄的告知函说延期到10月,前天第二次接到延期告知函说继续延期到今年12月底,合同上写明延期90日内每天万分之一赔偿,但现在开发商却说是政府环保检查需停工,所以属于不可抗力,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我现在在外租房子住,孩子明年还等着在新城区上学,我们业主的损失谁来赔偿,我们已联系了600多位业主准备起诉他们,请给予指点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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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孟丙焕律师。业主们是可以按照合同中关于延期上房的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避免、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开发商因自身相关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其因环保问题延期,相应的责任应当由开发商自行承担。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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