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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们入住了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和赔偿我的损失呢?还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您好!我遇到个大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包了个房子就是二手房东。可隔壁的房子住了一个疯子,早上5.6点就叫。晚上也叫。有时三更半夜也鬼哭狼嚎的挺吓人的。影响了大家,也影响了我的生意。都没人敢来居住了。我一个月还得交房租23000,这是要害死我呀。装修也花了10几万。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没有透露一点。直到我们入住了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我该怎么办??求救!我能怎么告房东隐瞒之事而解除合同呢?和赔偿我的损失呢?房东还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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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热心网友

    1、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得出租。2、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成熟,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承认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用于出租,但成立的条件就是房屋所有人必须取得房屋合法的权属证明。故有些地方承认只要取得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3、因此,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面对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落实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或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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