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融资商贷 > 我父母系外地人,10年3月在鼓楼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贷款年限为12年,月供6000元,当时房产证上——南京

我父母系外地人,10年3月在鼓楼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贷款年限为12年,月供6000元,当时房产证上——南京

我父母系外地人,10年3月在鼓楼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贷款年限为12年,月供6000元,当时房产证上是我们父母两人的名字,他们户口现在还没有来得及签到南京。我是南京户口,未婚,已缴纳2年公积金。现因资金紧张,想用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请问如何才能使用的我的公积金还贷,如何办理,请详解,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5 热心网友

    您好,一般房产证上必须有您的名字才可进行还款,否则只能将前面缴纳的部分提取后还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