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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房产证不给写共有人_烟台

我在龙门花园二期购买住宅楼,在近期办理房产证时,只给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妻子作为共有人却不给写,这是为什么?售楼处的答复是已在房管备案改不了,是这样吗?如何能加上?具体程序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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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人应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因此,房产证上权利人的姓名应与购房合同、发票等所有证明材料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予以登记。您可以与开发企业协商,撤销原购房合同,变更购房合同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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