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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已收到买方首付款,约定尾款于2011年3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违约责任:买房延迟支付时,房子应无条——南京

我是卖方,已收到买方首付款,约定尾款于2011年3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违约责任:买房延迟支付时,房子应无条件过户回我名下,并承担所有过户费用,同时扣除违约金20万后,退还其余首付款。首付款,1月份我已经用来支付新房了,没办法退还首付款。问题:1、已经过了期限,我应通过何种方式主张我的权利。 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尾款,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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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热心网友

    您好,建议您先跟买房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就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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