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贷款 > 苏州过户更名 > 婚前房屋过户到老公名下,但是产权归我夫妻二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干涉,并不得反悔。

婚前房屋过户到老公名下,但是产权归我夫妻二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干涉,并不得反悔。

婚前房屋过户到老公名下,但是产权归我夫妻二人所有。婆婆有居住权,可以在此居住到百年,在此期间任何人无权赶走婆婆。若该房屋遇动迁,我夫妻二人给婆婆壹间房子的拆迁款,此款由婆婆自由支配,其他人无权干涉,并不得反悔。此协议不得到处张扬,如果被媳妇的娘家人得知此协议内容,那么此协议作废。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d 热心网友

    房产证没办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申请。但是买卖住房,是由双方签字办理了合同的。卖家违约,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