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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5年,出租人在未满一年的情况下,要求收回门市,应该怎么处理[重庆]

合同签订5年,出租人在未满一年的情况下,要求收回门市。合同签订中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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