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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个二手房(回迁)请问只要在房管局更名即可吗,或者在拆迁那更名吗?日后没有纠纷呢?

买了一个二手房(回迁),但房本还没下来,也不知什么时候下来,但房管局已有备案,请问只要在房管局更名即可吗,不用在原开发商那更名,或者在拆迁那更名吗?怎么做才更安全,日后没有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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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对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7.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征收差额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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