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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的,2弟弟说要分父母的平方和拆迁补偿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弟兄3人,我在1986年建房的时候,因种种原因父母的平方放在我这里,我一共盖了三上三下房子,宅基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的,,父母在2001年前先后过世了,现在面临拆迁,2弟弟说要分父母的平方和拆迁补偿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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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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