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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签了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此购房合同有效吗?

2013年元旦的时候在北京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当时问中介有没有房本,中介一直都说有房本,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中介没给我出示房本,我又因为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没要求看对方的房本,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签了购房合同,交给房主2万订金。可是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房主一直没有把房本办下来,我们买房的后续操作也就一直搁置,这期间我们没有交首付款,也没有交中介费。我想问一下各位懂法律的人事,这种情况下此购房合同有效吗?如果我们要取消该购房合同,还需要交给中介公司中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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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0 热心网友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对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7.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征收差额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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