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网 > 烟台房产问答 > 烟台买房 > 烟台购房建议 > 我市经济适用房取得所有权满5年可上市交易了,“房屋权利人在按税务_烟台

我市经济适用房取得所有权满5年可上市交易了,“房屋权利人在按税务_烟台

我市经济适用房取得所有权满5年可上市交易了,“房屋权利人在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转让办理出让审批文件,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句话怎样理解?打个比方,买经适房10万,现在卖出40万,除了普通商品房过户转让费用外,还需额外缴纳多少钱?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a****6 热心网友

    经济适用房取得房屋所有权5年后,在上市交易时,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7年11月19日(含)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5年后,上市交易时,由受让人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